留给短视频搬运产业链的时间不多了
4月25日,国务院新闻办公室举行新闻发布会。中宣部版权管理局局长于慈珂在会上回应了关于抖音、快手、微信、微博等网络创作平台存在的短视频侵权现象。他表示,近几年,随着我国的网络短视频发展迅猛,短视频侵权盗版的问题比较严重,广大权利人反映强烈,引起社会关注,国家版权局也高度重视。
近年来,短视频侵权乱象频发。根据12426版权监测中心发布的《2020中国网络短视频版权监测报告》显示,仅2019年至2020年10月间,就累计监测疑似侵权链接1602.69万条,独家原创作者被侵权率高达92.9%。很多短视频博主号称的几分钟带你看剧,其实就是将各类影视作品进行剪辑、切条和搬运,再放到短视频平台上,由于用户可以用碎片化的时间看完一部剧,此类短视频瞬时火爆了起来。
短视频博主通过短视频平台赚取流量后快速变现,使得短视频搬运、剪辑、切条等快速成为一部分人的职业,甚至有人专门在短视频平台上将如何搬运、剪辑影视作品出教程,打包放在商品橱窗来赚取费用。在面临侵权控告时,很多短视频博主竟表示,他们是为了宣传影视作品,属于合理使用,不存在侵权问题。
他们的气焰为何如此嚣张呢?一是他们不断行走在法律边缘,导致版权拥有者有苦难言;二是他们也存在侥幸心理,如果影视方要控告侵权,就必须铺人力去做辨识,比较耗费人力物力,还有可能竹篮打水一场空;三是短视频平台为了流量装聋作哑,无形中助长短视频博主侵权的嚣张气焰。
但自古邪不压正,此类短视频博主嚣张的日子不会长久。于慈珂在发布会上强调,作品未经许可不得传播使用,这是著作权法规定的一项基本原则,也适用于影视作品。并表示,今年国家版权局将继续加大对短视频领域侵权行为的打击力度,坚决整治短视频平台以及自媒体、公众账号生产运营者未经授权复制、表演、传播他人影视、音乐等作品的侵权行为。将推动短视频平台以及自媒体、公众账号运营企业全面履行主体责任,切实加强版权制度建设,完善版权投诉处理机制,有效履行违法犯罪线索报告和配合调查义务。
这些权威表态又一次为以短视频搬运等为生的博主敲响了警钟,如果不及时领会其中深意,必将自吞苦果。
4月9日,中国电视艺术交流协会、中国电视剧制作产业协会等协会联合爱奇艺、腾讯视频、优酷、芒果TV、咪咕视频等长视频平台以及正午阳光、华策影视、新丽传媒等53家影视公司共同发布《关于保护影视版权的联合声明》,打响了近年来声势最为浩大的版权保卫战。该声明表示将对目前网络上出现的公众账号生产运营者针对影视作品内容未经授权进行剪辑、切条、搬运、传播等行为,将发起集中、必要的法律维权行动。
特别值得一提的是,最新修订的《著作权法》即将从今年6月1日开始实施,明确将法定赔偿额上限由五十万元提高到五百万元,对侵权行为情节严重的,可以适用违法经营额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的惩罚性赔偿。这必将极大地提升版权方的维权积极性。
种种迹象显示,短视频的野蛮生长期结束了。在这种情况下,短视频博主应该加快转型步伐,在内容原创上下大功夫,唯有如此,才能在未来短视频领域占有一席之地。
此外,短视频平台也不应该再装睡了,对侵犯著作权的行为要零容忍,切实履行好把关人的职责,在短视频行业走到十字路口之际,真正配合监管部门为这一行业的可持续发展贡献一些正能量,这不应该吗?(文:实习生 吕若维)